|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 包1 | 464,000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464,000 |
(1)供应商需同时具备①和②(提供证书复印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